根据《全市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宣传推广廉政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5月下旬至6月中旬
二、责任单位
(一)市直各单位负责本系统临街公共电子显示屏及各类公开栏的宣传推广。
(二)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区出租车车顶广告、公交车站台广告牌上的宣传推广。
(三)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区户外广告牌、公共场所LED屏上的宣传推广。
(四)荆门日报传媒集团负责《荆门日报》纸质报刊及城区电子阅报栏上的宣传推广。
(五)荆门广播电视台负责电视新闻频道上的宣传推广。
(六)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城区公交车上的宣传推广。
三、宣传内容
为规范宣传内容,各单位重点从市纪委监委提供的廉政公益广告作品和廉政宣传标语中选择进行宣传推广。内容下载地址:荆门市纪委监委网站http://www.uzoou.com/xxgk/gsgg。
四、统计上报
各单位请于6月15日前统计汇总宣传推广廉政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有关数据,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纪委宣传部,联系电话:2378330。
附件1:廉政公益广告视频
附件2:廉政公益广告图片
附件3: 廉政宣传标语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坚定不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2.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3.加强纪律宣传教育 促进律化俗成 以优良党风带动社风民风
4.学习贯彻《宪法》《监察法》 扎实推进国家监察全覆盖
5.纠“四风”治陋习 树清风扬正气
中共荆门市纪委办公室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