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大柴湖开发区党(工)委、政府(管委会)、纪(工)委、监察局,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和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派出市委市直机关纪工委:
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特别是隐形“四风”问题,营造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筑牢廉洁自律意识
元旦、春节是我国的重要节日,当前又值换届期间,处于“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时间节点,各级各单位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谋划、周密部署。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专题集中学习、发送廉政短信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的廉政教育,打招呼、敲警钟,明确“道德底线”、“纪律红线”和“法律高压线”,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针对“两节”和换届期间可能发生的违纪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督导访查活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抵制“四风”,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既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又严格约束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崇廉拒腐,坚决杜绝“节日腐败”,确保“两节”和换届风清气正。
二、严明规定要求,严守纪律“红线”
为进一步落实各项规定,针对“四风”突出问题,特重申以下“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收送贺年卡、明信片、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微信红包、电子礼品卡以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之便和影响力向下属和管理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公款旅游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机关食堂搞奢侈享受、大吃大喝;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奖金、福利;严禁借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摊派费用;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三、强化执纪监督,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坚决防止反弹。针对“两节”期间“四风”问题特别是隐形“四风”问题的新动向、新形式,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会同和督促公安、财政、人社、审计、税务、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模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化访查。紧盯节假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违纪违规问题,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完善线索处置,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保持执纪监督的高压态势。对党委(党组)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抓不实、管不严的;纪委(纪检组)监督检查走过场,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隐瞒不报的,将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湖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肃追究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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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荆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荆 门 市 监 察 局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