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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推进依法治市中如何把从严治党落到实处的调研报告
时间:2015-04-08 10:56:03  点击:

市纪委监察局调研组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分析了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战略部署。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治党是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一个首要而关键的问题就是如何将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市纪委监察局组织调研组,围绕关于在推进依法治市中如何把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这一课题,先后深入到京山县、屈家岭管理区开展调研,并2次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依法治市对从严治党提出的新要求

    一是必须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是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最根本、最可靠的保证。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荆门,必须坚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进行。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从而始终保持依法治市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必须发挥全市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有的本身就是执法者、司法者,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各个环节中发挥着中坚作用。党员干部只有带头执行国家法律,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在遵纪守法上作出表率,才能真正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实现全民守法带来积极有力的影响。

    三是必须坚持依规治党。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要求决定了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只有依规治党,把党内法规作为党的各项活动的根本准则,作为判断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行为是非的标准,作为处理党内矛盾的规则,才能使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得到有力保证。在推进依法治市过程中,必须要落实好依规治党这一内在要求,只有依规治党,把党内法规作为党的各项活动的根本准则,作为判断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行为是非的标准,才能使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有力的贯彻实施,才能规范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言行,从而加强立法、执法、司法等工作,推进依法治市工作顺利进行。

    二、我市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的主要特点

    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市委坚决向中央、省委基准看齐,坚持从严正风、重拳治腐,成为了党内生活新常态。总结起来,我市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至少有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坚持以上率下传导从严治党信号。市委始终以零容忍态度反对腐败和四风,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坚持一家做给三家看、市级做给各级看,将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层层传导到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推进作风建设。比如效能风暴行动,2013年着眼双优、2014年聚焦两不,抓的都是现阶段我市党员干部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又如开展市民问政一期一个重点、力求问深问透,体现了鲜明的问题导向,各界反响较好。再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针对问题清单有针对性地开展10个方面的专项整治,受到群众普遍欢迎。

    三是坚持法治思维监督管理干部。一方面,做到铁腕惩治腐败,惩贪治腐力度逐年加大,2014年查处的正县级干部为近三年之最,查处的一把手为前三年查处总和,查处的县市区四大家班子成员打破近五年的记录。另一方面,坚持刚柔相济,注重抓早抓小,通过廉政门诊约谈机制,教育挽救了一批党员干部。

    四是坚持法纪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从严治党过程中,把严明纪律、严格执纪与保护干事创业统一起来。注重划清为私为公的界限,认真区分违法违纪与敢闯敢试的本质,旗帜鲜明地鼓励改革者、宽容失误者、查处腐败者、追究诬告者,促使全市党员干部既清廉为官、又事业有为。

    三、推进依法治市中从严治党面临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不敢腐已经初见成效,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成果不容懈怠。

    一是重点领域腐败案件仍然易发多发。从我市查办案件的数据反映出,腐败问题积弊至深,一些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腐败案件仍然呈现易发多发之势。如我们近年来查处的房管系统腐败窝案、水务系统腐败案件等,问题都触目惊心。

    二是少数党员干部对从严新常态不理解、不习惯。过头论刮风论影响论矛盾论等错误认识还有一定市场,少数党员干部仍然对市委、市纪委从严治党的措施抱有迟疑和侥幸心理,有的在十八大后、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后仍然顶风违纪。还有一些党员干部借口规矩严了,为自己为官不为找理由。

    三是个别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存在一些不健康现象。如少数党员干部是非观念淡薄,人云亦云,随波逐流;不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阳奉阴违,做选择、搞变通;个人专断,一言堂,家长制;不讲团结,团团伙伙,搞小圈子等。

    四是纪委监督同级党委难题尚未破冰。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双重领导体制,在破解同级监督难题上作出了制度性突破。但由于没有对监督内容和监督程序作出细化规定,尽管已有相关制度授权和政策支持,还是普遍存在监督执行困难、监督力度不够和监督成效不明显等问题。

    四、对推进依法治市的建议

   (一)加强和改进各级党委(党组)对推进依法治市的领导。进一步改进、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这是推进依法治市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一是要坚持党管干部不动摇。抓住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这个关键,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三严三实要求,注重品德、实绩、基层、风气四个导向,善于把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三力型干部(实力、活力、魅力)选出来、用起来,通过他们的忠诚履职实现党的领导。二是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加强各级党委对人大、政协工作的领导,常态化加强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交流和宣传教育,善于把党委决策部署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不断完善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和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听证、跟踪反馈、决策后评估、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推行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善于把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确保政令畅通。要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党的一切活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增强法治观念,恪守法治精神,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行政和社会事务。通过推行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做到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切实保证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能、开展工作。

   (二)全市党员干部要做推进依法治市的模范遵守者、忠实执行者、坚定捍卫者。作为党员干部个人,要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坚持将普法守法教育作为依法治市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推行宪法宣誓制度。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党支部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必修课。党员干部个人要模范地遵守宪法法律,按照党纪党规以更高的要求,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坚决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作为领导者,要保证执法、支持司法。领导干部要把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依法治市的关键,通过加强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来领导、监督执法机关依法执法,支持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防止领导干部对执法活动的干预。推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惩治权力超越法律、权力干扰执法和司法行为。作为执法者,要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树立公正文明依法执法的理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职权范围,遵循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要求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行执法裁量标准,规范文明执法,防止选择性执法倾向性执法、野蛮执法等非法治性执法行为。执法机关要加强对执法活动全过程跟踪,确保所有执法工作有据可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坚决惩治执法腐败现象。作为司法者,要严格司法、公正司法。司法者必须忠于国家、忠于党和人民,忠于宪法法律,忠于职守,恪守职业操守和职业良知,刚正不阿,清正廉洁,坚持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相统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制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侦查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作为执纪者,要理念法治、方式法治。纪检监察干部要做遵纪守法的表率,自觉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开展执纪监督问责要注重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注重程序合法,坚决防止和克服重实体、轻程序倾向;注重公平正义,全力推行阳光执纪

   (三)把依规治党落到实处。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广泛开展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将纪律教育贯穿干部培训、任职谈话、考核考察各方面,常敲纪律警钟。加强政治、工作等各方面纪律要求,严格执行纪律,确保党的团结统一。深入落实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要求,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在党内搞小圈子、擅自改变党组织决定、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等行为,严肃追责。二是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续不懈传导落实两个责任压力。采取举办两个责任实施细则培训班、与主要责任人谈心谈话等方式,保证落实两个责任在我市零损耗。加强对市委落实两个责任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办检查,严格追究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三是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坚持抓早抓小、抓常抓细。深化廉政门诊部建设,对全市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继续把纠正四风作为作风建设重点,把查处三种人作为惩治腐败重点,不松劲、不变焦、不散光,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逐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四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反腐。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要求深化纪检监察三转和改革工作,改进办案方式,加强纪检监察同司法、审计等机关协调配合,加强执行纪律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对接,提高依纪依法治理腐败能力。把严格执行程序贯穿执纪办案全过程,使初步核实、证据收集、两规使用、线索移交、案件审理各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加强对办案程序、调查手段、办案纪律和办案安全的监督检查,确保办案程序零差错、办案人员零违纪、办案安全零事故。

 

主办单位:中共荆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荆门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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