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八届市委第二轮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截至目前,共批评教育11人,诫勉谈话17人,纪律处分11人。市纪委对6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2016年12月,京山县扶贫办向新市镇八字门村拨付春节贫困户慰问金1万元。但八字门村实际慰问支出3681元,截留6319元,目前该笔资金仍在村账户上。2018年3月,该村党支部书记王章亮、财经委员胡廷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2016年,钟祥市客店镇马湾村将总造价为98万元的党员群众服务中心项目分解成两个项目对外发包,其中主体建筑合同金额为49.7万元,装修装饰、水电安装合同金额为48.3万元,两个项目均直接发包给钟祥市富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没有进行招投标。2018年3月,马湾村党支部书记王玖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2016年5月,钟祥市柴湖镇福利院时任院长何彩阁(聘用人员)截留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供养金9832元用于单位支出。同时,其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3月,何彩阁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解聘。
4、东宝区子陵铺镇金榜村党支部书记王昌国违反规定向非贫困户发放鸡苗;截留扶贫款物、套取扶贫资金6.08万元用于村级合作社开支。2018年3月,王昌国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5、东宝区石桥驿镇马店村党支部书记钟儒美截留2008年至2015年生态公益林补贴资金7.66万元,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同时,其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3月,钟儒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6、2016年4月,荆东村(时属东宝区牌楼镇,现属掇刀区白庙街办)党支部书记毛先学、村委会主任蔡光权为规避在东宝区进行招投标,违规将总造价为78.19万元的公路建设项目拆分为3个标段在镇里招标,且新增道路建设项目也没有进行招投标。2018年3月,毛先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蔡光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问题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执行政策不严、履职尽责不力、群众观念淡漠、纪律意识缺乏等问题,影响了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和党群干群关系。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将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作为践行“四个意识”的自觉担当,下足“绣花”功夫,狠抓落实落地,确保决战决胜。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把脱贫攻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着力推动解决困难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党的扶贫脱贫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