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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件
时间:2017-06-13 08:18:55  点击:

1.20139810日,京山县财政局农业股股长王午刚在操办岳父丧事过程中,违规收受亲属以外人员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2015年和2016年,京山县三阳镇农村福利院为院职工违规发放各类补助、奖金,院长严道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院报账员江代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2016123031日,沙洋县沈集镇中心小学校长陈凯为父母操办生日宴过程中,违规收受亲属以外人员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201612月,钟祥市农机安全监理站为干部职工违规发放年度档案达标先进单位奖,该站站长段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20163月,钟祥市水务局在组织干部职工年度健康体检时,违规将干部职工家属纳入并进行了体检,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成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6.2017430,东宝区牌楼镇杨冲村村委会主任杨国华为女儿操办婚宴过程中,违规收受亲属以外人员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20152月至20161月,荆门市高新区·掇刀区兴隆街道掇刀渔场(龙井社区)为职工违规发放燃油补贴,兴隆街道掇刀渔场(龙井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丁兆军和渔场(龙井社区)党支部副书记丁祥富、渔场党支部委员、场委委员兼报账员冯艳琼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主办单位:中共荆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荆门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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