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京山县钱场镇祠堂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童小德违规收缴群众项目款,用于 村级“一事一议”支出和其他日常开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京山县新市镇新阳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陈红梅违规收取群众防汛费,用于弥补工作经费不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京山县石龙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范改香在社会保障、救灾救济事项中优亲厚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沙洋县五里铺镇十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赵辉平违规向群众摊派费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沙洋县五里铺镇左冢村党支部书记陈礼平,村委会副主任、会计陈学刚,违规收取上户口和土地使用权证过户费用于个人开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沙洋县工商局拾回桥镇工商所工作人员冯宝江违规收缴群众罚款,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7、钟祥市石牌镇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主任高铃违规收取危房改造补贴资料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钟祥市胡集镇五里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胡万勇违规扣留群众青苗补偿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东宝区子陵铺镇石莲村原会计郑先华违规截留村集体退耕还林补贴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掇刀区掇刀石街道望兵石社区副主任文家明挪用群众电表改造费用于偿还个人借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11、屈家岭管理区易家岭办事处郭家湾队副队长赵长江利用职务便利,将不具备失地居民资格的女儿纳入失地居民范围并违规领取保障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2、漳河新区漳河镇团坊村村委会主任刘进修虚构资料,申报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