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京山县永漋镇曾口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柳延平违规帮助村民申报办理农村低保问题。2012年2月,柳延平违规为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村民李某某办理农村低保手续。2012年2月至2015年7月,李某某共领取低保金3505.14元。2016年7月,永隆镇纪委给予柳延平党内警告处分。
2、京山县坪坝镇槐树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委员、程畈社区主任程爱华虚报冒领危房改造补贴资金问题。2013年下半年至2014年下半年,程爱华以8户村民名义申报危房改造补贴资金,待上级补贴资金拨款至农户一本通账户后,程爱华和部分村干部向农户收回部分补贴资金共计51897.7元,其中23670元入村财务账,28227.7元未入村财务账。2016年8月,坪坝镇纪委给予程爱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京山县罗店镇周塔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陶作平违规领取粮食补贴资金问题。2013年1月,陶作平以妻子秦某某名义承包村集体机动地114亩。截至2014年10月,秦某某共计领取粮食补贴资金19183.92元,陶作平将违规领取的粮食补贴资金抵扣了机动地承包费。2016年9月,罗店镇纪委给予陶作平党内警告处分。
4、京山县曹武镇顾场村党支部委员、财经委员刘道成违规套取粮食补贴资金问题。2013年4月,刘道成以增加村集体收入为由,擅自将本村11户村民承包的机动田共58.1亩转到顾某某、夏某某2户村民户头上申报粮食补贴资金。2013年至2014年,共套取粮食补贴资金11744.61元,全部入顾场村财务账。2016年9月,曹武镇纪委给予刘道成党内警告处分。
5、沙洋县曾集镇民政办主任叶林芝虚报冒领民政救助资金问题。2014年1月,叶林芝在担任曾集镇民政办主任期间,违规安排全镇24名村干部虚报冒领民政救助资金共计6200元,用于发放村干部电话费用。2016年2月,沙洋县纪委给予叶林芝党内警告处分。
6、沙洋县沈集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李鹏违规骗取城市低保金和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金问题。2015年,李鹏作为国家财政供养人员,隐瞒真实收入、假签租房协议为自己和家人申报城市低保和住房保障租赁补贴。2015年共计违规领取城市低保资金7640元、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金3024元。2016年10月,沙洋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给予李鹏行政警告处分。
7、沙洋县纪山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田小玲虚报冒领城市低保资金问题。2014年,田小玲作为国家财政供养人员,隐瞒实际收入,以家庭困难为由,为自己和家人申报了城市低保。2014年至2015年共计违规领取城市低保资金12540元。2016年10月,沙洋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给予田小玲行政警告处分。
8、钟祥市长寿镇清河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蒋正明虚报冒领粮食补贴资金问题。2008年至2014年,时任清河村党支部书记、主任蒋正明虚报种粮面积434亩,冒领粮补资金23105.11元,其中主动清退2034.17元,支付村集体2008年至2010年生活费15200元,剩余5870.94元用于个人家庭生活开支。2015年6月,长寿镇纪委给予蒋正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钟祥市胡集镇壕沟村村委会副主任刘心林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补贴资金问题。2015年9月,刘心林任胡集镇壕沟村村委会副主任期间,在不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的情况下,以其本人名义申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套取危房改造补贴资金8306元,用于个人家庭生活开支。2016年7月,胡集镇纪委给予刘心林党内警告处分。
10、钟祥市客店镇南庄村党支部委员、副主任彭玉川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补贴资金问题。2015年5月,彭玉川在任客店镇南庄村党支部委员、副主任期间,在不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的情况下,以其丈夫陈某某的名义申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套取危房改造补贴资金8306元,用于个人家庭生活开支。2016年7月,客店镇纪委给予彭玉川党内警告处分。
11、东宝区石桥驿镇张坪村财经委员蒋凤在核实粮食补贴面积上工作失职问题。2012年至2014年,蒋凤负责张坪村粮食补贴申报初核工作,在核实粮食种植面积时严重不负责任,审核不实,把关不严,导致村民邵某某、黄某某虚报种粮面积,分别冒领粮食补贴资金20063.68元、2395元。2016年4月,石桥驿镇纪委给予蒋凤党内警告处分。
12、东宝区石桥驿镇永盛村财经委员田纯祥虚报冒领粮食补贴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4年,田纯祥在担任永盛村财经委员期间,更改本人种植农作物品种,将玉米改为水稻上报财政部门申请补贴,共计多领取粮食补贴资金3480元。2016年4月,东宝区纪委给予田纯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3、掇刀区团林铺镇草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廖祥贵虚报冒领粮食补贴资金问题。廖祥贵在担任草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虚报面积49.05亩,冒领粮食补贴资金16056元,其中15252.54元用于村集体开支。2016年10月,团林铺镇纪委给予廖祥贵党内警告处分。
14、掇刀区团林铺镇白鹤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林虚报套取危房改造补帖资金、虚报冒领粮食补贴资金问题。李林在担任白鹤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安排以村民名义虚报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贴资金142500元,用于村集体开支;安排落选村干部家属虚报冒领粮食补贴资金7008.53元。2016年10月,团林铺镇纪委给予李林党内警告处分。
15、掇刀区团林铺镇罗咀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军建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贴资金问题。李军建在担任罗咀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村集体以村民名义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贴资金25500元,用于村集体开支。2016年10月,团林铺镇纪委给予李军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