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廉政要闻   领导论坛   工作之窗   曝光台   信息公开   任前考廉   廉政文化   廉政视频   媒体广角   在线举报
 
 当前位置:首页 > 曝光台 > 作风通报
 
 
市纪委通报12起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时间:2016-11-21 15:39:08  点击:

   1、京山县罗店镇罗店村原党支部书记周大勇,违反三资管理规定,利用职务影响谋取私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京山县坪坝镇晏店村原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卢林社区主任张新阳,违反财经纪律违规报销交通费用、坐收坐支、违规发包集体建设工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京山县雁门口镇郝巷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郝新泽,违规占用村集体资源用于自己经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沙洋县纪山镇肖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吴新伟,违反村集体资金管理规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沙洋县五里铺镇陶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廖发富,违反村级财务管理规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钟祥市丰乐镇叶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德明,在处置集体资产过程中,未按三资管理程序办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钟祥市柴湖镇红英村党支部书记马化波,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村集体资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东宝区牌楼镇牌楼村党支部书记胡大军,违反村级财务管理规定,虚列工程款套取资金,同时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9、掇刀区麻城镇丁店村党支部委员、副主任李维勋(兼报账员),违反财经纪律,伙同他人虚报冒领项目补助资金和专项扶贫资金置于账外乱开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掇刀区团林铺镇双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成华,安排村委会委员兼村报账员余维玉虚报冒领资金置于账外开支,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

11、漳河新区漳河镇苏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苏池华,将项目资金私设小金库,用于支出在财务上不便列支的费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2、屈家岭管理区易家岭办事处王畈社区居委会党总支书记、主任袁文合,同意列支伪造的会计凭证,并将虚假发票套取的费用和违规收费用于私设小金库,同时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

主办单位:中共荆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荆门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中共荆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荆门市监察委员会 技术支持:荆门市电子政务运行维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