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荆门市委批准,荆门市纪委对荆门市土地储备供应中心原主任付忠兵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付忠兵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开发项目和工程承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涉嫌犯罪。2016年12月30日,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付忠兵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荆门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荆门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付忠兵开除党籍处分,交由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