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荆门市委批准,荆门市纪委对荆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原党委书记、原支队长罗芝林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罗芝林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在干部职务晋升和工作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案件处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其中,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干部职务晋升、工作调整和案件处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的问题已涉嫌犯罪,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款物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罗芝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荆门市纪委常委会议、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并报荆门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罗芝林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